日期:2018-04-12作者:金舟消防
關于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通知
財稅〔2018〕33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:
為完善增值稅制度,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,現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。
二、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,在2018年12月31日前,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,其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作轉出處理。
三、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。
財政部稅務總局
2018年4月4日
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
財稅〔2018〕32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:
為完善增值稅制度,現將調整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:
一、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原適用17%和11%稅率的,稅率分別調整為16%、10%。(注:建筑業因適用于11%稅率,則由11%降至10%)
二、納稅人購進農產品,原適用11%扣除率的,扣除率調整為10%。
三、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%稅率貨物的農產品,按照12%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。
四、原適用17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%的出口貨物,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%。原適用11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%的出口貨物、跨境應稅行為,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%。
五、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、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,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,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;購進時已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,執行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。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、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,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。
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,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,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,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。
六、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。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稅率、扣除率、出口退稅率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
七、各地要高度重視增值稅稅率調整工作,做好實施前的各項準備以及實施過程中的監測分析、宣傳解釋等工作,確保增值稅稅率調整工作平穩、有序推進。如遇問題,請及時上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。
財政部稅務總局
2018年4月4日
附:最新增值稅稅目稅率表
序號 | 類別 | 稅目 | 稅率 |
1 | 應稅—貨物 | 銷售或進口貨物 | 16% |
2 | 應稅—勞務 | 加工、修理修配勞務 | 16% |
3 | 應稅服務—有形動產租賃 |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| 16% |
4 | 應稅—貨物 | 農產品(含糧食)、自來水、暖氣、石油液化氣、天然氣、食用植物油、冷氣、熱水、煤氣、居民用煤炭制品、食用鹽、農機、飼料、農藥、農膜、化肥、沼氣、二甲醚、圖書、報紙、雜志、音像制品、電子出版物。 | 10% |
5 | 應稅服務—交通運輸 | 陸路運輸服務 | 10% |
水路運輸服務 | 10% | ||
航空運輸服務 | 10% | ||
管道運輸服務 | 10% | ||
6 | 應稅服務—郵政服務 | 郵政普遍服務 | 10% |
郵政特殊服務 | 10% | ||
其他郵政服務 | 10% | ||
7 | 應稅服務—電信服務 | 基礎電信服務 | 10% |
8 | 應稅服務—建筑服務 | 工程服務 | 10% |
安裝服務 | 10% | ||
修繕服務 | 10% | ||
裝飾服務 | 10% | ||
其他建筑服務 | 10% | ||
9 | 應稅服務—現代服務 | 不動產租賃服務 | 10% |
10 | 應稅服務—銷售不動產 | 銷售不動產 | 10% |
11 | 應稅服務—銷售無形資產 | 轉讓土地使用權 | 10% |
12 | 應稅服務—電信服務 | 增值電信服務 | 6% |
13 | 應稅服務—金融服務 | 貸款服務 | 6% |
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| 6% | ||
保險服務 | 6% | ||
金融商品轉讓 | 6% | ||
14 | 應稅服務—銷售無形資產 | 轉讓土地使用權除外的無形資產銷售 | 6% |
15 | 應稅服務—現代服務 | 研發和技術服務 | 6% |
信息技術服務 | 6% | ||
文化創意服務 | 6% | ||
物流輔助服務 | 6% | ||
鑒證咨詢服務 | 6% | ||
廣播影視服務 | 6% | ||
商務輔助服務 | 6% | ||
其他現代服務 | 6% | ||
16 | 應稅服務—生活服務 | 文化體育服務 | 6% |
教育醫療服務 | 6% | ||
旅游娛樂服務 | 6% | ||
餐飲住宿服務 | 6% | ||
居民日常服務 | 6% | ||
其他生活服務 | 6% | ||
17 | 出口貨物 | 貨物 | 0% |
18 | 出口勞務 | 勞務 | 0% |
19 | 航天運輸服務 | 航天運輸服務 | 0% |
20 | 國際運輸服務 | 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| 0% |
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| 0% | ||
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| 0% | ||
21 | 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服務 | 研發服務 | 0% |
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| 0% | ||
設計服務 | 0% | ||
廣播影視節目(作品)的制作和發行服務 | 0% | ||
軟件服務 | 0% | ||
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 | 0% | ||
信息系統服務 | 0% | ||
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| 0% | ||
離岸服務外包業務 | 0% | ||
轉讓技術 | 0% | ||
22 | 其他服務 |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服務 |
0% |